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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換貨政策

1. 七天購物保障不適用於蘋果產品(iPhone,iPad,iPod及蘋果原廠配件)
 
2. 第三方配件如需更換之產品必須沒有損壞、花殘及曾經被水及/或其他物質 浸濕及/ 或破壞之現象。
 
3. 客戶於本公司購買之 Macintosh 電腦均可享有 7 天購物保障,保障範圍包括功能性問題。
客戶必須在購買 Macintosh 電腦時,點算所有產品及配件是否齊全、合乎標準及産品完整無缺,沒有可目視之花/裂痕‧事後如有遺失或損壞,恕不受理。
功能性問題包括:Mac Os無法關機,硬體故障 ( 包括:光碟機、鍵盤底光、鍵盤、觸控式軌跡板、 Facetime鏡頭等 ) 。顧客可於購買日期後 7 天内連同正式發票及完整包裝到購買之門市更換有問題之 Macintosh 電腦。本公司將不會重印發票,如沒有正式發票,恕不受理。
購買 Macintosh 電腦後 7 天後,所有機件故障等维修及保養事項將由蘋果授權維修商負責。
 
4. 如對非蘋果產品 (軟件、數據卡、Bose、遊戲產品、保護貼及保護殼除外) 有任何不滿意 (瑕疵或寄錯) 如需要更換,必須根據退換貨政策而提出要求。
 
5. 任何非依照此規定之方式作出的更換要求將被視為無效。我們保留酌情權以拒絕任何無效的更換要求。若因此導致任何爭端,本公司將擁有最終決定權。
 
6. 您必須於購買產品當日計起 7 天內向我們提出更換要求,必須符合以下條件:
所有退回之貨品必須未經開啟或使用;
所有零件、附件、使用手冊、保用証(未填寫),贈品及優惠換購之禮品必須完整無缺並隨貨品一同退還;
出示原來的發票及用來購物的信用咭;
否則本公司將有權拒絕有關的更換。若您未能齊備及退回所需文件或貨品,需支付還原費售價之20%。
 
7. 需更換之產品必須沒有損壞、花殘及曾經被水及/或其他物質浸濕及/或破壞之現象。
 
8. 您只限更換一次相同型號及顏色的貨品。
 
9. 產品的保養及保證由代理商/供應商/生產商自行負責。產品的保養細則視乎生產商/供應商的政策而定。在保養期內,您可自行把產品交回生產商/供應商維修。請參閱產品之保養證或向該代理商/生產商/供應商查詢。
 
10. 本公司有權按其絕對酌情決定對本條款、條件及任何資料進行檢討修改、編輯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作出變更,毋需另行通知。
 
11. 如有任何爭議,本公司將保留最終決定權。

法定除舊服務條款

 

適用條件

凡顧客向本公司購買《產品環保責任條例》所指定的受管制電器,包括 電腦 及顯示器,可要求安排免費移走與所購買相同種類 及數量 的舊電器¹

 

除舊地點

適用於全港任何處所

 

選取期限

  1. 顧客可於購貨時 簽署「 除舊服務選取紀錄」即可 或
  2. 於交易後3日內致電 STUDIO A / DG-Lifestyle 向本公司提出要求逾期作放棄除舊服務處理

 

除舊服務時間

  1. 除舊服務與送貨及安裝服務分開處理,等待移除的舊件可按需要較先移走, 或短暫存
  2. 在顧客指定的日期,到顧客指定的地點移走舊件
  3.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

 

注意事項

  1. 除舊服務與送貨及安裝服務分開處理,等待移除的舊件可按需要較先移走, 或短暫存放於移除地點,稍後才移走,顧客可與職員安排
  2. 舊件一經收取,恕不退回
  3. 舊件必須獨立放置,脫離任何裝置、連接系統、或有障礙的存放位置
  4. 若舊件有嚴重的衛生問題(例如:有餿汁殘渣、蟑螂、螞蟻 ) ,工作人員有權拒絕移走該舊件,消費者亦不會再享有免費的除舊服務
  5. 顧客如需更改已約定的除舊服務地點或時間請於至少2個工作天內致電通知
  6. 如遇上黑色暴雨警告 / 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,除舊服務將會暫 停,並另作安排
  7. 於約定的除舊時間,因交通或天氣情況,或其它因素影響有所延誤、暫停 或改期,本公司恕不負任何責任
  8. 顧客、聯絡人的個人資料只作除舊服務用途,本公司將會遵守《個人資料 (私隱)條例》(香港法例第486章)處理
  9. 如有任何爭議,本公司保留最終的決定權

 

¹電腦: 包括個人電腦、桌上電腦、平板電腦、手提電腦及筆記簿電腦。 

顯示器 : 不具備儲存電子數據或運算的功能 ; 其顯示屏幕的尺寸為5.5吋至100吋內(以對角斜角量度) 。